郭西斗雅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神判有※沸水化腊、※红铁溜背、※漂草杆等不同方式。其判决双方必须接受。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主观判案手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神判有※沸水化腊、※红铁溜背、※漂草杆等不同方式。其判决双方必须接受。是一种与巫术相结合的主观判案手段。
1908—1944原名金成镐。朝鲜族,金氏。生于朝鲜平安北道新义州。1914年后迁居中国通州(今北京通县)。自幼受家庭和学校良好教育。1916年入通县潞河小学,1922年考入潞河中学。1926年,加入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为乌丸(即乌桓)族遗裔,故亦自称“乌丸国”。《旧唐书》称该部位于“那河(今嫩江)之北”,具体所在有三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之阿伦河与雅鲁河之间;或说在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北及甘河上游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金初以宋京东西路改置。治所在须城(今山东东平)。辖府1:东平府;节镇州2:徐州、兖州;防御州2:博州、德州;刺史州5:济州、邳州、滕州、泰安州、曹州。各府州共领县27、镇48。共有户
清代乌梁海部落名。“唐努山乌梁海人”省称。大多数为古都播人后裔。蒙元时期称秃巴思、秃巴等。元太祖二年(1207),附入蒙古。明属瓦刺。17世纪初年,被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台吉硕垒乌巴什并吞。后服属于清,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书名。南宋李心传撰,为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姊妹篇。40卷。记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史事。始建炎元年(1127),迄嘉泰二年(1202),记70余年间有关诸事605项。有甲乙两集。甲集20
见“忽汗河”(1487页)。
西汉时匈奴王。虚闾权渠单于(前68—前60年在位)时,为郝宿王,执掌重权。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虚闾权渠单于死后,使人召诸王来会,但未至,单于妻颛渠阏氏与其弟左大且渠(官名)都隆奇共谋立右贤王屠耆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即“弘吉剌”(6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