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尼傲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即“烽上王”(2106页)。
约1789—1836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全名迈玛特玉素普。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长子。早年在布哈拉当阿訇。清道光八年(1828),在其弟张格尔叛乱失败后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其王丰咩系浪穹诏王丰时之弟,袭据邆赕后称王,后为唐监察御史李知古所杀。子咩罗皮自为邆川州(今云南洱源县东南新州镇北德源城)剌史,与蒙归义(皮逻阁)同伐洱河蛮,分据大
回族族谱名。又名《番禺羽承烈堂族谱》。2卷,上卷《采支》,下卷《诗赞》。内记其族先祖羽士夫于明成化二年(1466),由南京随都督同知赵辅、右副都御史韩雍,征大藤峡诸瑶,授指挥使世代镇守广州,后定居该地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清代驻防各省八旗官兵之称。兵员,由※京旗各佐领内平均抽调而组成。分兵镇守都城以外各重要城市或军事要点。关外时期始行之。入关后,草创驻防,多以固山达为长官率兵出戍。以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合驻于一城者原寡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居苏滨水(今绥芬河)、把忽岭毛密水(今兴凯湖南之门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居地有变动。后改汉姓曰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清代阿拉伯文书法家。回族。姓花,佚其名,中国穆斯林尊称之为“花爸爸”或“花巴巴”,即“老人家”或年高德劭的贤者之意。约乾隆、嘉庆年间在世。曾在北京等地任教长,精通《古兰经》和阿拉伯文。是中国伊斯兰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