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瓦孜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技艺。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高空走绳”。类似杂技中走钢丝。其法,在高达30余米的大杆顶端,系一根约80米长碗口粗的大绳,将其斜拉至地面。表演者手拿一根3米长木杆,在悠扬乐曲伴奏下,赤脚上绳,做各种表演:侧身行走、单腿独立、踩碟、倒立、打坐、翻筋斗、蒙眼,直至杆顶。表演者有的来自集体表演单位,有的来自祖辈相传的“达瓦孜”世家。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技艺。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高空走绳”。类似杂技中走钢丝。其法,在高达30余米的大杆顶端,系一根约80米长碗口粗的大绳,将其斜拉至地面。表演者手拿一根3米长木杆,在悠扬乐曲伴奏下,赤脚上绳,做各种表演:侧身行走、单腿独立、踩碟、倒立、打坐、翻筋斗、蒙眼,直至杆顶。表演者有的来自集体表演单位,有的来自祖辈相传的“达瓦孜”世家。
见“内管领”(308页)。
清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自治州茂汶县回龙乡(沙坝)。千户苏姓。顺治时(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年纳麦粮7.5石。
1884—1943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巴林右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光绪二十一年(1895),袭札萨克多罗郡王爵。二十七年(1901),命在乾清门行走。三十年(1904),命在御前行走。辛亥革命后,加封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西藏昌都地区贡觉南境。永乐四年(1406),其地名僧宗巴斡即南歌巴藏卜遣使入贡明室,被授为灌顶国师。次年,永乐帝封其为※护教王,赐金印,诰命。后,其地政教首领依定例入贡,并奉朝命修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河流名。“郁”,出于古壮语“河流”之意。亦名“郁林江”、“骆越水”。西江上游。流贯今广西南部。北源右江,南源左江。起自邕宁合江村(亦称宋村),经南宁市、邕宁、横州、贵县,至桂平县城,与黔江汇合后称浔江
旧时东北地区对沙俄钱币的俗称。对其纸币则称“羌帖”。名称来源,似与清初黑龙江流域各族咒称沙俄侵略者为※罗刹,误传其为老枪,又误为老羌有关。
藏语音译,亦称“办公厅”原西藏地方政府,掌办商上事务与司伦执政时接待宾客的机关。相当于“交际处”。为首官员称南准,职掌内外传达。掌办商上事务当权时,其官员皆为僧官,称增准。司伦执政时其官员皆为俗官,称
唐代渤海国定王大元瑜年号。809 (—说810)—812年,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