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景初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幕下任将军。朱元璋灭吴后,隐居杭州,以鬻字为生,老死于钱塘西湖之滨。工曲、善书。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幕下任将军。朱元璋灭吴后,隐居杭州,以鬻字为生,老死于钱塘西湖之滨。工曲、善书。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
春秋战国时吴、越的一种战船。吴、越境内河道纵横,居民擅长造船与水战,“以船为车”,军船种类繁多,这是其中最大的一种,“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见“倮倮泼”(1888页)。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①清代西藏地方喇嘛进京朝贡时系于所携贡物(箱装或包裹)及行李上木制烙印的编号印单。喇嘛由西藏起程时,向驻藏大臣报明所持物件之数量,由驻藏大臣发给编号印单,注明数量,沿途逐号点验。如有浮冒,沿途不予支应
1906—1942八路军干部、烈士。河南睢县人。回族。幼家贫。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小学,任小学教员。1928年夏,考入冯玉祥创办的开封无线电专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鹿钟麟部从事电台工作。后编入冯玉祥国民革
见“和卜罗卫”(1448页)。
辽代契丹族创制的文字。有大字、小字两种。辽太祖神册五年(920),创契丹大字。其后,太祖弟耶律迭剌为更适合契丹语单词多音节和用粘着词尾表示语法关系的语言特点,又创拼音式契丹小字。两种文字的字形结构均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