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丹贝坚赞”(378页)。
见“真寂庙”(1819页)。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
1758—1838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萨尔图克氏。字懋亭。尚书纳延泰子。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翻译生员捐纳笔帖式,擢军机章京,调理藩院主事。四十九年(1784),随钦差大臣阿桂镇压甘肃田五领
书名。明张鼐(世调、号侗初,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撰。1卷。世调万历四十八年(1620)奉使辽东,归途撰次。首述朵颜、泰宁、福余三卫,次叙女真海西南北诸部及建州部族,并记其道里远近,部族多寡,
见“阿塔”(1197页)。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瑶族地区村寨(即排)最高头人称谓。由村民通过民主推选一位德高望重并有生产和斗争经验的老人担当,不论贫富,任期只限一年,不得连任(实际是由村寨内各房姓老人轮流充当)。其职责是根据习惯法
清代杂谷(理番)厅所属土屯长官。九子屯地在今阿坝州理县薛城乡。乾隆十七年(1752),杂谷宣慰使苍旺不法,被诛,其地改流,北部置里,南部设五土屯,九子屯为其一。设土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各1,后又增设
见“大司农司”(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