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辖懒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据《辽史·太祖纪》称,※耶律阿保机为“迭剌部霞濑益石烈”人,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设立的实业机构。1945年在张家口成立。主要经营商贸事业,为联合会《会章》规定搞活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工、农、牧生产的重要措施。总公司由赵云驶、关起义等分别担任经理、副经理及业务
日伪政权。抗日战争时期由日本帝国主义导演,于山西省北部组建的伪政权。芦沟桥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在侵占绥远、察哈尔过程中,即着手组建伪政权。1937年9月13日,日军侵占大同后,10月15日即在大同成立晋
?——384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故国原王※斯由子。晋咸安元年(371),父在与百济争战中中流矢身亡,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颁布律令(是为高句骊国正式有律令之始);继续与百济抗争,两次发兵分别侵百济水谷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1869—1909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五世。光绪三年(1877),在北京雍和宫经金瓶掣签选定为阿嘉四世转世灵童,是为五世。七年(1881),进京。九年(1883),简放副札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