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盛逻皮”(2033页)。
官名。又写作“翖侯”。汉代乌孙、大夏、康居等均有设置。国事一般为若干翕侯分管,由国王统领。参见“五部翕侯”(266页)。
9—818唐朝相臣。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始以荫补千牛,迁华阴尉。后以栎阳主簿摄监察御史,充入蕃使判官。迁司门员外郎、兼侍御史,为吐蕃计会使,时称其有出疆专对之能。历长安县令、驾部郎中。德
即“汪古”(1120页)。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见“耶律奴瓜”(1309页)。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1632—1661清初将领。又作巴思翰。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礼烈亲王※代善孙,多罗克勤郡王※岳讬第五子。清崇德四年(1639)初,封镇国将军。顺治六年(1649)。晋多罗贝勒。九年
即“乙典女直部”(4页)。
西魏宗室女。大统十七年(551)六月,应突厥和亲之请,西魏文帝将其嫁于突厥汗国创始者阿史那土门伊利可汗。为中原王朝与突厥汗国首领和亲通婚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