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苗
苗族之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老苗为不同支系。男束发,女挽髻,男衣左衽,女衣对襟,短裙,赤足。头饰银簪、项圈等。妇女用兜肚,与※黑苗同,讲黔东方言。相传与老苗移入广西时间不同,晚于老苗。
苗族之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老苗为不同支系。男束发,女挽髻,男衣左衽,女衣对襟,短裙,赤足。头饰银簪、项圈等。妇女用兜肚,与※黑苗同,讲黔东方言。相传与老苗移入广西时间不同,晚于老苗。
清代碑刻。见“太平寺锡伯碑”(273页)。
书名。清张瑛修,邹汉勋纂,朱逢甲删正。74卷。成书于咸丰四年(1854)。内容包括天文志、地理志、河渠志、秩官志、学校志、武备志、赋役志、经制志、祠祀志、营建志、古迹志、艺文志、风土志(其中有苗类、方
见“都掌蛮”(181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刺儿等4卫同时设立,治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克城西南。
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时期的民族武装。1944年底,新疆察布查尔县锡伯族群众,为响应尼勒克和伊宁等地反对盛世才和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组成一支150人的游击队,参加攻打艾林巴克和阿恰尔的战
即“乌斯多”(337页)。
即“夏尔巴人”(185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明玉珍置,以张仲山任安抚使。明初因之,治所位于今湖北长乐县境内,隶容美宣抚司。洪武六年(1373),因“洞蛮”向天富举兵反明,各土司皆坐降一级。七年,改长官司。十四年(1
即“拔也古”(1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