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濬”(1305页)。
?—1726清朝大臣。字亮工。号双峰。汉军镶黄旗人。湖北巡抚遐龄次子。康熙三十九年(1700)举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历充四川、广东乡试考官、侍讲学士、内阁学士 四十八年(1709),擢四川巡抚。五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参见“德昂族”(2520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参见“骆越”(1782页)。
见“本仲”(488页)。
兼管右翼左旗。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博格尔诺尔。东至哈喇陀罗海接辉特旗界,西至杭噶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南至巴善接赛音诺颜部左翼右旗界,北至乌哈尔和硕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有佐领3。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
?—1635明代大臣、诗人。字腾仲,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浙江山阴知县,有清操。崇祯元年(1628)授御史,劾罢魏忠贤党徐绍吉等。后出按四川,曾上书革积弊十事。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