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审人丁
参见“编审丁册”(2308页)。
参见“编审丁册”(2308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傣语音译,又名宣慰田。旧时云南车里宣慰使司宣慰使(傣族称“召片领”)世袭领有和直接经营的私庄,系从村社耕地中划出和圈定的,为领主官田之重要部分。用以出租给村社集体,向其征收官租。有两种地租形式:一种是
见“巴斯奇斯部”(41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1063辽将领。字胡覩堇。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驸马萧双古子。史载其幼警敏不羁,好射猎。圣宗太平年间,以外戚补祗候郎君,历延昌宫使、殿前副点检。兴宗时,重熙十三年(1044),奉命攻西夏,率偏师
1837—1892清末文学家。汉姓宝,名衡山,字润亭,乳名哈斯朝鲁。内蒙古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今辽宁北票下府乡)人。蒙古族。协理台吉※旺钦巴勒第七子,人称“七哥儿”。出身贵族世家。幼年从塾师学蒙、汉、
1848—1867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库达库尔伯克。浩罕人。乌兹别克族(一说塔吉克族)。※阿古柏长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六年(1867)夏,受命率军进攻
晋代匈奴诸部之一。魏晋时,匈奴已不能构成一个整体,分解或与他族融合产生众多的部,独孤为其一。晋武帝时,依附拓跋部所建代国。太元元年(376),代国败亡后,在首领※刘库仁率领下归服前秦苻坚。九年,库仁率
747—812唐初疏勒王裴绰五代孙。出生于长安,成年后曾作金吾将军论惟明的兼人。建中四年(783)冬,朱泌之乱时,因在奉天(今陕西乾县)护德宗有功,封奉天定难功臣,忠义郡王。后任鄜州节度使辖下都虞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