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勒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共开支。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共开支。
见“乙习本”(3页)。
明代马市贸易图卷。作者不详。绘制于万历(1573—1620)年间。隆庆五年(1571),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宁夏、甘肃等地开设
1287—1375元明间藏传佛教高僧。简称嘎西巴。木雅人。西夏后裔。生于热堆擦岗仁莫的巴域卧纳(即今甘孜州康定、九龙、木里一带)。云达冈仁之子。初名雍仲贝,系本教名,因生于佛教之地,遂改名阿贝。幼年居
书名。记载清崇德二年(1637)至顺治元年(1644)朝鲜王世子李、二王子李淏、麟坪大君留在沈阳为质期间的记录。该书除记述朝鲜质子人等在沈阳的生活琐事外,对跟随清太宗征
朝鲜族传统食品。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是朝鲜人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宴客祭祀等必备之珍馔。制法;先将糯米洗净泡发后,放在笼屉内蒸熟,取出倒在木槽或木臼里,用木槌打成糕团。在打制过程中,要不时将木槌蘸水,以免
1242—1285元朝将领。字公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之孙,※汪德臣长子。宪宗九年(1259),父卒,代为巩昌便宜都总帅,守清居山。次年,拥忽必烈即位,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见“太悉伏”(273页)。
?—约前102汉族。西汉江都王刘建女。武帝元封六年(前105),奉命前往乌孙和亲,下嫁乌孙昆莫(王)猎骄靡为右夫人。汉为结连乌孙共击匈奴,颁给乘舆和大量御用物品,配属官、宦者及侍御数百人。因昆莫年老,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