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洛阳伽蓝记》作钵卢勒,《高僧传·智盌传》波崙。《大唐西域记》钵露罗。《新唐书》大勃律、布露。清《西域图志》博洛尔。即今克什米尔巴勒提斯坦。当地居民属藏族,操藏语。号称
唐代南诏武器名。据史载:其状如刀戟残刃,或曰如朽铁。积年埋在高土中,有孔穴旁达。出丽水,装以金穹铁,所击无不洞,南诏尤所宝重,月以血祭之。以名字呼者有6:禄婆摩求、亏云孚、铎ȩ
见“栋鄂部”(1572页)。
藏语音译,意“薪饷局”。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发放薪饷的机关。因设布达拉宫下,故名。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藏军军饷和政府官员薪金,及新征兵之军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勒河卫,并说清代有呼勒河在长白山西南,源出分水岭,入佟嘉江(今浑江)。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曼济。绰罗斯氏。※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小策凌敦多布长子。雍正九年(1731),随父领兵进犯喀尔喀,受命带兵3千攻掠鄂尔海、锡拉乌苏诸地,被击败,集残众自哈布塔克
见“康国”(2100页)。
鲜卑拓跋部贵族,代国宗室。※拓跋郁律第四子。史称“多才艺,有志略”。晋咸康四年(338),长兄拓跋翳槐临终,嘱迎立次兄拓跋什翼犍。诸大人以什翼犍质于后赵邺城,难以返回,宜立长君以镇众望,其三兄拓跋屈刚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十六国时期前秦奠基者略阳临渭氐帅苻洪的称号。三秦指今陕西秦岭以北及甘肃东部地区或指今陕西关中一带地区。东晋永和六年(350),苻洪被秦、雍二州徙民拥立为主,众至10余万,自称大将军、大单于、三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