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见“许兀慎”(921页)。
?—1680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哈纳尔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多尔济伊勒登长子。初依喀尔喀蒙古车臣汗硕垒,驻牧于克鲁伦河,后为喀尔喀所迫,南徙绰诺陀罗海。康熙五年(16
见“藏币”(2567页)。
西夏党项人对汉人的称谓之一。西夏语第一字“布”意,第二字“衣”意。两字当为“穿布衣服的人”,以区别“衣皮毛、事畜牧”的党项人。
南北朝时三峡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冉令贤”(564页)、“向五子王”(822页)。
书名。金末元初杨奂(1186—1255)撰。2卷,附录1卷。奂,乾州奉天(今陕西乾县)人,字焕然,号紫阳先生。金末应试未中,元太宗九年(1237)应试东平,赋论第一。耶律楚材荐为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
鸟名。亦称“海青”。雕的一种。因产于乌苏里江和黑龙江中游以东至海地(包括附近海岛)而得名。善捕水禽小兽,以翼搏击,“大者力能制虎”,有“羽中虎”之称。以羽色纯白为贵,白而杂他色者次之,灰色者又次之。捕
书名。又称《海陵庶人实录》。金郑子聃奉世宗命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德元年(1149)十二月至正隆六年(1161)十月海陵王一朝有关史事。内容略见《金史·海陵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