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侯珊
见“呼韩邪单于”(1391页)。
见“呼韩邪单于”(1391页)。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约延载元年(694)后,取代※阿史那仆罗为可汗,因“无惠下之才,恩义素绝”(《新唐书·郭元振传》)亦未获十姓部众拥戴而失位。
见“鲁日歌乐舞”(2268页)。
①蒙古语音译。源于突厥语,意为“同伙”,特指突厥和回回商帮及其成员,蒙古国和元代引伸为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蒙古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皆置斡脱,提供本银予回回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巨利,称为“
见“完颜宗干”(1155页)。
见“出伯”(567页)。
见“兀提剌耳”(111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又作大漠都督府。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葛逻禄炽俟部(一作婆匐)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约在今新疆福海县一带(一作在乌隆古河以西地区)。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察哈尔徙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每翼为1昂吉,置8佐领。营设领队大臣一人,由满族官员担任。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由佐领擢用,办理八旗事务。
见“兀者右卫”(110页)。
民国期间新疆塔城县发行的货币。有纸质和布质两种。纸质共有二十两、十两、五两、三两、一两(以上主币,下为辅币)、五钱、二钱、一钱8种面额。民国元年(1912)至六年(1917)塔城参赞署发行,共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