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王乌塔。女真族。驻牧于辽东叆阳堡东250里(今辽宁桓仁、宽甸境内),通市于叆阳。嘉靖(1522—1566)末年,忠于明廷,奉约惟谨,受封都督。以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发难。劫杀孤山修
1583—1648清初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次子。与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并称四大贝勒,序称大贝勒。明万历在三十五年(1607),与兄褚英、叔贝勒舒尔哈齐等统兵接取东海瓦尔喀斐悠城降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顺二年(1331),斡即受封。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头人之一。详见“家支头人”(1947页)。
见“树枝水”(1577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甘丹寺座主”或“日丹住持”(方丈),又称“甘丹法王”,蒙古语作“噶勒锡呼图”。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黄教)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
1907—1940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地下工作者。内蒙古土默特旗滕家营村人。蒙古族。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9年受中共绥远省委派遣,深入敌占区宣传抗日,打入国民党部队,以宪兵队少校参谋的身份为掩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地位在格斯贵喇嘛之下。办理庶务、会计事项。也有在德木齐之下掌庙仓或佛仓庶务者,俗称办事喇嘛,也有的职司催租、募缘、采购米粮、添置法物、整理用具等。
见“仲译钦布”(7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