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照
明初四川土官。彝族。洪武八年(1375),授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十七年(1384),贡马,诏赐钞币、冠服,定三年二贡如例。十八年,遣弟阿居赴朝,奏称比年赋马已输,唯粮不能如数。因大军南征,土民惊窜,耕种失时,加以兵后疾疫流行,死亡者多,故输纳不及。命蠲免之。后因坐事被逮至京,获平反后,卒于归途。由其庶妻奢尾署宣抚司事。二十六年(1393),子阿聂袭职。
明初四川土官。彝族。洪武八年(1375),授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宣抚使。十七年(1384),贡马,诏赐钞币、冠服,定三年二贡如例。十八年,遣弟阿居赴朝,奏称比年赋马已输,唯粮不能如数。因大军南征,土民惊窜,耕种失时,加以兵后疾疫流行,死亡者多,故输纳不及。命蠲免之。后因坐事被逮至京,获平反后,卒于归途。由其庶妻奢尾署宣抚司事。二十六年(1393),子阿聂袭职。
见“萧速撒”(1997页)。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事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见“项崇周”(1569页)。
书名。清乾隆帝弘历撰。彭元瑞辑。全书54卷,是乾隆帝有关“十全武功”的诗文汇集。中有初定金川诗34首,文2篇;初定准噶尔诗94首,文5篇;平定准噶尔诗222首,文9篇;平定回部诗421首,文8篇。多为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见“咄陆可汗”(1389页)。
见“合亩制”(834页)。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南部大凌河上游,邻接河北省。古为辽西郡地,隋、唐时奚、契丹杂居。元属大宁路。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乾隆三年(1738)设塔子沟厅,厅南境为喀喇
见“卡班巴伊”(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