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一作胡禄屋。居碎叶川(今楚河)东。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时(638—641年在位),势渐强,曾起兵反咄陆,败之于白水胡城(前苏联奇姆肯特东)。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云南碧江怒族虎氏族第十四世祖。原居兰坪弥洛底。相传三四百年前,因追赶黄蜂氏族,来到碧江第九村,见此地土地肥沃,遂定居。原居该地的蜂氏族已有40余代,虎氏族来后,两族和睦相处。后勒墨人(白族一支)进入该
县名。在青海果洛州东南部,东南邻四川阿坝、壤塘、色达,西北连果洛州达日、久治两县。被称为果洛藏族之“老家”,果洛部众皆在此追寻其祖先的踪迹。其历史可追溯至唐。时外来藏族农民纷至瑶史德、尼沙尔果、青木达
见“蒙格”(2324页)。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位于苏子河下游及苏子河与浑河会合点附近。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清源满族自治县西南,抚顺营盘东北一带,约西邻浑河部,东南有苏克苏护河部,西南为苏子河下游地区及五岭一带。属城及寨
唐代六诏之一浪穹诏王。乌蛮。为见于史载的该诏第一世王。统辖今云南洱源县一带。卒,子时罗铎立。一说即《张曲江文集》卷13《敕蛮首领铎罗望书》中所云铎罗望祖父郍旁时,亦即《通鉴》卷204《唐纪》所载傍时昔
见“曷苏馆”(1652页)。
即.“龙佑那”(496页)。
书名。中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的专史。唐杜佑撰。200卷。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始撰,德宗贞元十七年(801)成书。此书以事类为中心,分《食货》、 《选举》、 《职官》、 《礼》、《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