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倭泥
参见“黑倭泥”(2228页)。
参见“黑倭泥”(222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女真野人首领阿路秃等150人来朝,置卫,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所设兀列河卫及正统后所设兀力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1733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从隆却赤仁波且受戒,入隆务寺学《释量论》。赴藏入噶丹寺绛孜扎仓,获拉仁巴学位。从赤洛哲嘉措受具足戒,并聆听许多经教。后应嘉摩戎地区之请,赴该地讲经传法。于隆务寺先
见“妫水”(1261页)。
1234—1282伊儿汗国第二代汗。又译阿不哥、阿不合、阿八合。蒙古孛儿只斤氏。※旭烈兀长子。初随父西征,立有战功,至元元年(1264),受父封,领有伊剌克、祃拶答而、呼罗珊等地,建牙于徒思。次年父死
哈尼族经营水稻耕作的方式。云南不少山地民族都能开垦梯田,但所垦台数之多、技术之精,首推红河南岸的哈尼族,并别具特色。史载,明初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头人,曾授予土官职务。清嘉庆《临安府志
州名。广东瑶族主要聚居区。隋开皇十年(590)置,治桂阳县(今广东连县)。唐时辖境相当于今连县、连南、阳山等地。元至元十七年(1280)升为路,不久复为州。清康熙时曾在此设理瑶同知,驻三江口城,专理瑶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为“喀什噶尔所属山川”。《西域水道记》作哈喇库勒。《西北边界图地名译汉考证》作喀喇库里。即今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东北部帕米尔高原上的喀拉湖。
参见“最玛”(22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