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又译狄银、惕隐、的斤。唐代史籍多误为“特勒”。此号亦非始于突厥,5世纪下半期哒业已使用之。称“敕懃”,即“特勤”。在突厥,其职专统部落,下领兵马,地位
见“带孙”(1607页)。
旧时云南宁蒗地区普米、纳西族人民反抗土司压迫时的联络讯号。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羊毛绳上打上结,结的数目表示联系村寨的数目。将其逐村逐寨传递,每到一村寨,便解开一个结,继续传递,直到将所结疙瘩解完;另一种
1726—1752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一称喇嘛达拉扎、拉麻达尔加。号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姓绰罗斯。※噶尔丹策零长子。早年出家当喇嘛。乾隆六年(1741),受父命,偕色布腾引兵经斋桑湖北上,远征哈
见“萧挞里”(1996页)。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见“上京”(114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
1051—1122金初将领。术吉水斜卯部人。女真族。斜卯氏。金吾卫上将军阿鹘土之子。金穆宗盈歌时,归附完颜部。奉命与活里疃合军攻降诸部,遂领其众。后从完颜撒改破坞塔城,以功屡受穆宗赞赏。从破高丽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