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地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见“马英山卫”(182页)。
清代将领、书法家。字子明,四川阆中人。回族。初从向荣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由参将署固原提督。后迁肃州(甘肃酒泉)提督。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军攻西安,奉调援陕,失利,被夺职回归故里。善书法,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即“岭表录异”(1395页)。
即“额尔德尼昭”(2535页)。
见“吕纂”(776页)。
即“哈剌嗔”(1635页)。
617或618—674唐代南诏第一世王。又作细诺罗、细奴逻、习农乐。乌蛮,姓蒙氏。庞迦独之子。居蒙舍州(在蒙舍川,治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本为部落渠帅,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沟口。本长宁安抚使之弟,封副安抚使。清顺治九年(1652),巡检使苏国珖降,康熙六年(1667)颁给巡检司印信号纸,辖120户,年纳麦粮5.41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