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1223—1262蒙古国大臣。字子清。蔑儿乞部人。世居不里罕哈里敦(即不儿罕山,今肯特山)。骁勇善骑射。自幼入侍忽必烈于藩邸。乃马真后三年(1244),奉忽必烈命师事王鹗受教。宪宗二年(1252),奉
?—1652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苏默尔氏。顺治七年(1650),袭云骑尉。九年(1652),恩诏加至骑都尉。再遇恩诏又加一云骑尉。后随军征南明,至福建,破敌水军4000余人。进至厦门,郑成功领船6
清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受清封为镇沅土知府。雍正六年(1728),鄂尔泰总督云、贵、广西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设置州县,改土司为流官。其与诸土司、土目俱被劾黜,怀怨,联合威远等地各族人民,杀知府刘洪度
见“锡伯族”(2364页)。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见“额尔德尼昭之战”(2537页)。
书名。简称《三云考》。明朝都御史王士琦辑。据书中内容推测,约成书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以后不久。全书分四卷:(1)安攘考。以年表形式简述三云地区(云中、云东、云西,即今土默川一带)自周显王三十六年
?—1132辽末皇亲。名又记作余睹、余笃、余都姑。契丹族。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之妹夫。史载其慷慨尚义气。天庆年间,为金吾卫大将军、东路都统。九年(1119),领兵镇压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张撒八起义,擒
旧特别区名。界於四川、西藏之间,东起打箭炉(今康定),西至丹达山,南接云南,北连青海。自英国侵略西藏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创设督办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充任,统辖四川打箭炉厅及其所属各土司和昌都
古族名。始见于元初文献。亦称撒里畏兀、馺里畏吾、萨里辉和尔;明称撒里畏兀儿;清称锡喇伟古儿、西喇古儿黄番等。“畏吾”、“辉和尔”、“畏兀儿”、“伟古儿”即“回纥”、“回鹘”之对音。“撒里”一说为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