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见“余覩之叛”(1100页)。
金末官员。一作王曼庆。自号“澹游”。渤海族遗裔,王庭筠嗣子。金宣宗时,被遣至咸平(治今辽宁开原县境)授王浍辽东宣抚使。天兴二年(1233)七月,右丞相、枢密使完颜赛不行尚书省事于徐州,州粮缺乏,以行省
见“扎真卫”(192页)。
回族农民义军将领马仲府第。在贵州省贞丰县城。清咸丰年间(1851—1861),回族农民起义军将领马仲(马斯俊)镇守贞丰州,将州府所在地改为元帅府。人称马为“马二元帅”故名。原有正厅3间,左右厢房各2间
简称蒙政会。由内蒙古部分封建王公贵族组成的自治政务机关。1934年4月23日,根据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的《蒙古自治办法原则》八项条款,在百灵庙(今乌兰察布盟达尔罕茂明安旗)成立。乌兰察布盟盟长云端旺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见“民期”(667页)。
588—665唐初文臣。字仲谧。京兆高陵(今陕西高陵)人。先世鲜卑于氏。隋内史舍人于宣道子。大业(605—618)末年,为冠氏县长,后弃官归乡里。及唐高祖入关,率众迎于长春宫,授银青光禄大夫。后被李世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
即“载湉”(18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