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部
见“王甲部”(206页)。
见“王甲部”(206页)。
元地方军政机构。隶陕西行中书省。辖黄河以东盐州、夏州等西夏故地。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治察罕脑儿(汉语称白海,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原为世祖子安西王忙哥剌分地,置有蒙古4千户。大德十一年(130
旧时德昂族佛教中心之一。“雷列”,傣语“铁矿山”之意。位于今云南潞西县遮放坝尾龙川江之西,昔日为德昂族聚居区。佛寺建于何时无从稽考,盛时有和尚4—5百人。清中叶,随着德昂族迁徙而衰落,现已倒塌。佛寺北
见“咪曼”(1646页)。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简称王大臣会议。前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清廷以满洲为主体所设的议论军国大事的高级议会。其制起于后金汗努尔哈赤时代。太宗天聪(1627—1636)间,已存在“两大贝勒、议政十贝勒、八大臣……共议国政”(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乌忒米氏。嘉庆元年(1796),由健锐营前锋授蓝翎长。随参赞大臣德楞泰出师湖北,继入四川,镇压和追剿川楚陕白莲教起义,赏戴蓝翎。七年(1802),事平,回任。十一年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称伊纳雅特喀喇玛特。※玛木特玉素普和卓子,※阿帕克和卓弟。世居叶尔羌(今莎车),为当地维吾尔族首领。清辅国公额色尹、札萨克一等台吉图尔都、玛木特等皆其裔。史称“喀喇玛特系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藏语音译,简称“启介”。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1909年铸造,正面铸有狮子图案,背面铸币名和藏历“十五绕迥四十三年”字样。面值作藏银7分5厘。1917年梅吉造币厂成立,1918年重铸,面值、图案相同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