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见“季父房”(145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沙兰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刺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宾县南舍利河流域。
见“降咯宗”(1549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1660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富察氏。先世居沙济。佐领木科理长子。初任佐领。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从征明宁远城,未克,殿后以归。天聪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清崇德五年(1640)
内蒙古诸盟之一。以清代乌珠穆沁、浩齐特、苏尼特、阿巴噶、阿巴哈纳尔5部10旗会盟于锡林郭勒河之地,故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东,南邻河北省,北抵戈壁,属高原地形,草原广阔。境内大部为畜牧区。清代直隶理
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鲜卑人万俟丑奴年号。528—530年,凡3年。唐朝避讳,各书均作“神兽”。
见“支娄迦谶”(268页)。
书名。清典制文献。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称《大清会典》。清官修。记载各级行政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汇。仿《明会典》修,但其不追溯前代,只谈当代的典章事例。清修会典始自康熙朝,
即“岭表录异”(13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