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记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佚。《说郛》、《汉唐地理书钞》、《麓山精舍丛书》有辑本。《宋史·艺文志》著录名《湘中山水记》及《通志、艺文略》著录《湘川记》皆为此书异名。又有南朝宋庾仲雍之作亦用此名,见于《荆湘地记》,与罗氏所著同被清陈运溶所辑。《麓山精舍丛书》辑有1条。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佚。《说郛》、《汉唐地理书钞》、《麓山精舍丛书》有辑本。《宋史·艺文志》著录名《湘中山水记》及《通志、艺文略》著录《湘川记》皆为此书异名。又有南朝宋庾仲雍之作亦用此名,见于《荆湘地记》,与罗氏所著同被清陈运溶所辑。《麓山精舍丛书》辑有1条。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地名。即今云南中甸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属丽江路,明为丽江府地。清初土知府木氏降于吴三桂。康熙九年(1670),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设喇嘛营官,始盛行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大元年(1308),太宗第七子灭里曾孙秃满始受封。其子曲春、侄太平、曲春子帖木儿赤、孙阿鲁辉帖木儿、忽都鲁帖木儿先后袭封。
突厥语音译,意为“村镇”、“城堡”。旧时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基层行政单位。由同一地区的若干个村庄组成,并以一个较大村落为中心,管理附近的几个小村庄,相当于今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沿用至今
东北古国名。一作寇莫汗国。初见于《晋书》,谓挹娄西与其境相接(《翰苑》引三国人鱼豢撰《魏略》文中也有是语,日本学人认为此《魏略》乃《肃慎国记》之误)。史无专传,近世学者多数认为,北魏之豆莫娄、唐之达莫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为“羌日六部”之一。原称霍尔,亦称霍尔巴达。辖益钦、益琼、普达、如钦玛、德萨玛、守宇妥、达德、拉机、公果玛等9个措哇,俗称“巴尔达格雄古”,意为“巴尔达九部”。统由巴尔达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150卷。清汪森辑。为《粤西文载》、《粤西诗载》、《粤西丛载》之合订本。有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参见“目肘”(55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穆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可成哥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哥吉河等四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黑龙江口北侧岳米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