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州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陀州。因近湄沱湖(今兴凯湖)得名。为东平府所辖5州之一。治州故址今有人说为兴凯湖西岸前苏联沿海州新尼科拉耶夫卡以北之废墟。辽灭渤海后废。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陀州。因近湄沱湖(今兴凯湖)得名。为东平府所辖5州之一。治州故址今有人说为兴凯湖西岸前苏联沿海州新尼科拉耶夫卡以北之废墟。辽灭渤海后废。
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1925年由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改置。行政总局始见于1913年,辖区划分为11个行政区,后归并为8个。1914年总局建置于景洪。1926改设县治,设车里、五福(勐遮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
见“萧海瓈”(1998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拉乌。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镇沅、祥云、西畴、罗平、金平、元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①即“笔写契”(1883页)。 ②地名。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一说其名称源于明代从事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笔写契”,因其住地得名。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1900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九世。藏族。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为出任西藏掌办商上事务之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桑叶那拖。咸丰八年(1858),经金瓶掣签,确认为第穆活佛
土司名。明宣德三年(1428)置。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东南。清废。今有苗、土家等民族居其境内,相传苗族是从湖南或贵州迁至此地居住。
参见“红廿一师” (944页)。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勤杂特鄂拓克宰桑。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率众迎降,授内大臣。二十二年(1757),因追随噶勒藏多尔济等反清,受追击,率众千余走和落霍斯(位于今新疆乌兰乌苏西),为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