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吾提阿吉·尤素甫
民国时期新疆官员。于田县人。维吾尔族。1912年在县知事戴承谟号召下,与部分维吾尔族上层集体加入国民党。不久,被新疆地方军阀杨增新查禁,逃奔内地。1925年潜回新疆,利用省师范学校作基地,宣传三民主义。次年,负责秘密成立国民党省市党部筹备处。1931年,任国民党新疆省党部筹备委员。后不知所终。
民国时期新疆官员。于田县人。维吾尔族。1912年在县知事戴承谟号召下,与部分维吾尔族上层集体加入国民党。不久,被新疆地方军阀杨增新查禁,逃奔内地。1925年潜回新疆,利用省师范学校作基地,宣传三民主义。次年,负责秘密成立国民党省市党部筹备处。1931年,任国民党新疆省党部筹备委员。后不知所终。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
见“瓜藤亲”(584页)。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负责主持宗教祭祀的官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30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安藏”(905页)。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旧时云南德宏户腊撒(户撒、腊撒的统称)地区阿昌族嫁女时索取的身价钱。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有恋爱自由,但结婚不能自我作主,乃由父母包办,盛行买卖婚姻。当男方家向姑娘家求婚时,姑娘家常依据对方的经济情况尽
参见“栽岩议事”(1843页)。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参见“横山羌”(24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