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军户
蒙古国和元代对汉军中出兵户的称呼。蒙古灭金后,征原金境汉人、契丹人、女真人当兵,组成汉军。其制按贫富、丁壮多寡摊派,富家有丁力者每户出兵1名,称独户军;贫家合2、3户出兵1名,丁力强之出兵者称正军户,又称军头,余为贴军户。贴军户须津助出军正户。如正军户确属贫乏无丁者,由富强丁多之贴户权充正军应役,正军户津济贴户,但正、贴地位不变。正军户实系单丁者,许雇人应役,余者必须以正身当役。正军户豁免差役,余户与民一体当差。蒙古军户、探马赤军户、新附军无正、贴之分。
蒙古国和元代对汉军中出兵户的称呼。蒙古灭金后,征原金境汉人、契丹人、女真人当兵,组成汉军。其制按贫富、丁壮多寡摊派,富家有丁力者每户出兵1名,称独户军;贫家合2、3户出兵1名,丁力强之出兵者称正军户,又称军头,余为贴军户。贴军户须津助出军正户。如正军户确属贫乏无丁者,由富强丁多之贴户权充正军应役,正军户津济贴户,但正、贴地位不变。正军户实系单丁者,许雇人应役,余者必须以正身当役。正军户豁免差役,余户与民一体当差。蒙古军户、探马赤军户、新附军无正、贴之分。
壮族先民骆越、乌浒、僚人的饮水方式。流传于今两广云贵等地。最早见于《汉书·贾捐之传》:“骆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习以鼻饮”。其后,《太平寰宇记》“贵州风俗”条引《异物志》称:“乌浒,南蛮之别名也。巢
见“仁美”(315页)。
?—1664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郭络罗氏。额驸达尔汉长子。天聪元年(1627),从父征明锦州,任护军参领。三年,从伐明攻北京。破袁崇焕军,授骑都尉世职。四年,署都统事。随贝勒阿巴泰镇守永平。五年,
见“处和部”(588页)。
明初云南宁州土官。彝族。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改元临安路为府,置官署。十六年(1383),受乡老王庆保荐。十七年。署宁州(治所在今云南华宁县)土知州。同年,赴京朝觐,予诰敕冠带,实授宁州
见“耶律题子”(1323页)。
即“乌斯多”(337页)。
指考古发现的辽代陶瓷。此术语为20世纪30年代出现。最早判明有出土地点的辽瓷是1939年在辽宁建平(叶柏寿)辽墓中出土的绿釉鸡冠壶。狭义指辽土烧造,并为契丹人使用的,如鸡冠壶、盘口长颈瓶、鸡腿坛、三彩
?—1861清咸丰年间广西上林壮族起义首领。上林县东(今广西田东县东南思林南、右江南岸)关村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精通诗文。为人刚直侠义,颇孚众望。咸丰(1851—1861)初,被村人举为东关团总。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