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
见“门款”(135页)。
见“门款”(135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八世”(1861页)。
指辽末随耶律大石西行的部众。保大四年(1124), ※耶律大石率众离天祚帝所在之夹山(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武川县境)大营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土拉河上游布尔根省哈达桑东),令威武、崇德、会蕃、新、大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见“毕拉尔”(756页)。
见“巴拉人”(410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地”或“佃田”。指解放前藏族地区领主出租和大差巴转租的地。租种此地的农奴多为中等农奴水平以上的户。承租者根据土地好坏,交定额租,一般为一※克地交青稞四至六克,不交其它差税。通常情况下
马麒统率之兵。清末,马麒由旗官升任副将衔循化营参将,为扩充势力,以循化营兵丁为骨干,大量招募循化、化隆两地的撒拉人当兵,因他曾任“甘边宁海镇守使”,故称其兵为“宁海军”。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
古代蜀人以苎麻纤维织成的细布(也有说为棉布)。以织工精巧驰名全国。据《史记·大宛列传》:张骞从西域回来向汉武帝言:“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曰:‘安得此’?”大夏人告知为该国商人从身毒国(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