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部左翼中下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多北乌兰古木(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下设1佐领。隶赛音济雅哈图盟,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其地今属蒙古国。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多北乌兰古木(今蒙古境内乌兰固木)。下设1佐领。隶赛音济雅哈图盟,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其地今属蒙古国。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见“敕勒”(1983页)。
见“辖戛斯”(2445页)。
见“虎尔哈部”(1385页)。
见“恩克卓里克图汗(1871页)。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见“萧孝友”(1994页)。
藏语音译,僧官名。过去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宫内随侍起居的僧官,为内侍系统最高僧官之一,受※基巧堪布(又作基恰堪布,意“总堪布”)管辖。秩二品。对下、对外权力很大。
水名。一作鸭渌江。因水色若鸭头色而得名。汉称益州江、马訾水,晋曾曰箭(剑)川江,唐始见其名,亦别称洗袍河(传唐太宗征高丽过此,曾以江水洗征袍,因名)。发源于今吉林省东南中朝边境之白头山,流经吉林省长白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