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葫芦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166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后金将领武理堪次子。年15,从太祖努尔哈赤征蒙古有功,授侍卫兼管佐领事。天聪九年(1635),从多尔衮征察哈尔,收降林丹汗子额哲。入明边,败明兵。崇德元年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苏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署前锋参领,从副都统齐里克齐征讨金川土司叛乱。升前锋参领,授副都统。四十一年(1776),授管理健锐营大臣。因训练有法,被乾隆帝赏
274—334十六国时期成汉创建者。304—334年在位。字仲俊。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人,后迁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时称巴人,或称巴氐。西晋末期蜀地流民起义首领※李特之子。史称其“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作恒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鼓”。汉族称之为蒙古鼓。起源于元朝以前,流行于民间。元代,经改进装饰,纳入宫廷乐队,用于宴乐等。据《元史·礼乐志》载:“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
汉族对自称“毫尼”的哈尼族的称谓。交错聚居和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1191—1259蒙古国将领。一作昔里甘卜。唐兀人。本名李益立山。河西沙州(今甘肃敦煌)人。答儿沙之子,初仕西夏,元太祖二十一年(1226),率部降蒙古,次年,受成吉思汗命与忽都铁穆儿招谕沙州,以救首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