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制
十六国时期北凉制定的纲纪制度。玄始元年(412),沮渠蒙逊即河西王位,设置百官,分领军政。后以官制草创,纲纪不振,朝臣多违宪制,不遵典章,黜陟乏制,清浊共流,人无勤竞之心,苟且度日,遂命征南将军姚艾、尚书左丞房晷撰《朝堂制》,以肃振纲纪,申修旧则,设官分职,恪勤官次,改革庶政,推行后,百僚振肃。
十六国时期北凉制定的纲纪制度。玄始元年(412),沮渠蒙逊即河西王位,设置百官,分领军政。后以官制草创,纲纪不振,朝臣多违宪制,不遵典章,黜陟乏制,清浊共流,人无勤竞之心,苟且度日,遂命征南将军姚艾、尚书左丞房晷撰《朝堂制》,以肃振纲纪,申修旧则,设官分职,恪勤官次,改革庶政,推行后,百僚振肃。
沙俄政府胁迫北洋军阀政府签订的不平等协定。又称《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1912年,沙俄驻呼伦(今海拉尔)领事乌萨蒂操纵和策动额鲁特总管胜福集团宣告“独立”,并以武力支持胜福进兵胪滨(今满洲里),遭到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1711—1781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原名艾布勒莽苏尔。祖阿不拉依、父瓦里世为土尔克斯坦城(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南哈萨克斯坦州境内)苏勒坦(苏丹)。15岁时因积极参加反对准噶尔贵族斗争,遂获
见“黄瓜堆”(2018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见“高句骊”(1911页)。
见“哈儿蛮卫”(1638页)。
?—1783清朝大臣。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蔑)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次子。初名色布腾多尔济,乾隆四年(1739),赐今名。教养于内廷,赐双眼孔雀翎。七年(174
组合词ulusbigi音译。 “兀鲁思”(ulus),蒙古语,原意为“百姓”、“大众”,后引伸为“国家”和“领民”、“领地”。“别吉”(bigi~begi),蒙古语意为“公主”,蒙、元皇室及诸王之女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