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特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旭特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旭特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
契丹语音译。“木杯”、“木瓶”之意。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1056)出使契丹时,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北语诗》,内有“钱行三匹裂”句,自注:“匹裂,似小木罂,以木为之,加黄漆。”
见“广平淀”(131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因置于扶余族故地故名。领扶、仙2州。治扶州,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也有认为在该省四平市西一面城古城,或说在怀德、梨树县一带,旧说在今辽宁开原县境或其以北地。辖境约有开原县
以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女真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该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1179金官员。亦作蒲里黑。速频路(治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南)哲特猛安人,改属合懒路。女真族。乌延氏。银青光禄大夫思列孙,猛安国也子。从阿骨打伐辽,勇闻军中。天眷三年(1140),袭猛安,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1596—1645清初将领。满族。钮祜禄氏。五大臣之一※额亦都第八子。尚和硕公主为额驸,从太祖努尔哈赤南征北战,授轻车都尉。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即位。列位十六大臣。初隶镶白旗满洲,旋擢都
辽末女真乌古论部首领。统门(今图们江)、浑春水(今珲春河)合流之地乌古论部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忽沙浑勃堇之子。金穆宗三年(1096),诱奥纯、坞塔两部作乱,苏滨水敌库德、石烈部钝恩亦叛附之。迎战完颜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