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土尔扈特部西路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叔父默们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济尔噶朗贝勒,建旗。因驻牧晶河(今新疆精河县),故又称“晶河土尔扈特”。所部1旗,分4佐领,自为1盟,曰乌讷恩素珠克图西路盟。归伊犁将军节制。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东至精河城界,南至哈什河源,西至托霍木图台接察哈尔营牧界,北抵喀喇塔拉额西柯诺尔。其地今属精河县。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叔父默们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多罗济尔噶朗贝勒,建旗。因驻牧晶河(今新疆精河县),故又称“晶河土尔扈特”。所部1旗,分4佐领,自为1盟,曰乌讷恩素珠克图西路盟。归伊犁将军节制。四十八年(1783)赐世袭。牧地东至精河城界,南至哈什河源,西至托霍木图台接察哈尔营牧界,北抵喀喇塔拉额西柯诺尔。其地今属精河县。
即“李文彩”(1028页)。
亦作乌林达。满语音译,“物林”意为“财物”,“达”为“首领”。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司库。不分正从皆文职六品。职务与库主事(正六品)无别,以管理、出纳库房金银、器皿及其它财物。参见“物林”(1441页)。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见“清理地亩总局”(2113页)。
1764—185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四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地方之察尔察家族。6岁从嘉木样二世出家,同年迎至拉卜楞寺坐床,拜密宗格西桑丹森格为经师。三十九年(1774),入经院学习。四十九年(17
见“乞合都”(123页)。
?—1756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车凌乌巴什从子。乾隆十九年(1754),率部偕姊夫阿睦尔撒纳内附,封郡王。二十年,随清军征达瓦齐,隶西路。以阿睦尔撒纳为北路副将军,隶清军北路,获允。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二十一年(1388),朵甘都司荐举监藏扎思巴为朵甘卫千户,仍给诰命。宣德二年(1427)二月,明廷颁赐朵甘卫千户所印。初按
①见“阿八哈”(1199页)。 ②见“阿巴海”(1201页)。
清军与大小和卓木叛军间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三年(1758)八月,清军克库车。霍集占(小和卓木)经阿克苏、乌什兆叶尔羌(今莎车)。清定边将军兆惠率师往讨,夺取霍集占所筑高台,驻兵城东。敌自东、西、北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