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籍
旗人的旗属、籍贯。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即以行军旗色定其官兵籍属。某一旗人的籍贯,称某某旗分、某甲喇、某佐领。入关以后,旗人户籍皆在京师,故都视京师为“乡土”、驻防为“出差之所”。外省旗人进京,常例自称为“回旗”或“归旗”,如同民人返回故土。清代百姓分旗籍、民籍两类。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则予削除旗籍而入民籍。
旗人的旗属、籍贯。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即以行军旗色定其官兵籍属。某一旗人的籍贯,称某某旗分、某甲喇、某佐领。入关以后,旗人户籍皆在京师,故都视京师为“乡土”、驻防为“出差之所”。外省旗人进京,常例自称为“回旗”或“归旗”,如同民人返回故土。清代百姓分旗籍、民籍两类。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则予削除旗籍而入民籍。
明朝授予乌思藏必力工瓦地方(今西藏墨竹工卡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必力工瓦僧即指止贡噶举派僧人。元代,止贡为万户府。洪武二十四年(1391),其地尚师辇卜阇搠思吉结卜遣使坚敦真等,以所获故元云南行省银印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见“萨哈璘”(2007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寨头人会议”。又称“爹妈会”。村寨在分配土地、接纳新成员或举行宗教祭祀等重要事务前,先由头人开会商议,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决定,然后召开全村寨群众会议通过。
金代有关铜的禁令。以战争频仍,财政紧张,铜钱短缺。铜是铸钱的原料,为确保铸钱用铜,制定许多铜禁。正隆二年(1157)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大定八年(1168),重申禁止销钱作铜令。大定十一年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曷懒兀主(今吉林延边境海兰江)、隆州(治吉林农安县)怕里干山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曰张。
见“阿尔博罗特”(1235页)。
土族他称。汉族、回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藏语音译,又译作“岸奔”,意为“财务官”或“度支官”。唐永徽四年(653)已见史载。香雄地区即设有此官。吐蕃政权建立后,曾设“岸奔榼苏户属劫罗末论”,意为“内府理财官”。在吐蕃占领区河陇及新疆部分地区
辽及元代诸王、贵戚、勋臣所领有的俘户和私奴。一作头下户。《辽史·地理志》:“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视户数多寡,分置投下州、军、县、城堡,向本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