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见“小海”(150页)。
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土司班第尔吉之子。雍正(1723—1735)年间袭职。居官狡悍,抗不请袭、奉调。妄令所属民众按户上纳酥油,擅给各土目执照,凡派遣兵马,俱听彼提调,不许别有应付。邻近部落多被招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芮奚部为※徒河州(一作徒何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
?—402十六国时期南凉国主。河西鲜卑人。秃发氏。※秃发乌孤弟。原任凉州牧、西平公。晋安帝隆安三年(399),兄卒,嗣位。徙居西平(今青海西宁市)。次年,改元建和。遣弟秃发傉檀败后凉兵于三堆,并进围其
见“赤成仁钦”(1013页)。
?—1900清末大臣。字智泉。满洲正白旗人。舒穆鲁氏。咸丰十年(1860),以健锐营前锋校,随瑞麟及僧格林沁镇压太平军、捻军。同治(1862—1874)初,从都统穆腾阿驻军畿南。光绪三年(1877),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世居东布特哈莽鼐屯(今黑龙江讷河县)。※色楞额之弟。咸丰十年(1860),以委防御从征河南,镇压义军,赏戴花翎,官二等侍卫。同治十二年(1873),以帮统率察哈尔蒙古八
蒙古察哈尔部亲王布尔尼起兵反清事件。布尔尼为林丹汗孙,阿布鼐之子。因不满清廷将其父革爵囚禁及抽调该部官兵分散各地驻防,于清康熙十四年(1675)三月,乘清军讨伐吴三桂,兵力南调,北方空虚之机,与喇嘛阿
①粟末靺鞨诸部之一。居地在今吉林省农安县东。武德(618—626)初,唐于其地置慎州管理其民,隶营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载初二年(690),唐析其民置黎州(治所无考),仍隶营州都督。万岁通天(69
见“绥可”(19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