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见“东厮里门”(515页)。
?—1767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初任笔帖式,雍正四年(1726),升主事,迁郎中。十三年(1735),授镶兰旗满洲副都统。乾隆元年(1736),随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授参赞大臣。三年(1738
?—17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一昂吉首领。绰罗斯氏。※小策凌敦多布孙。初领准部一昂吉,驻牧萨勒齐图(位于楚河南岸)、和尔衮(在楚河下游)等地。乾隆十五年(1750),喇嘛达尔札执政,受倚任。达瓦齐和阿
金宗室、将领。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孙,虞国公麻颇长子。多谋善战,孝友恭谨。年15,隶军中,从攻窝卢欢。及系辽籍女真胡失答等为变自为质,从之归,中途计杀守者而还。随军攻宁江州,取黄龙府,破高永昌,
见“萧挞里”(1996页)。
书名。元李志常撰。2卷。至常为金元之际全真道教主邱处机(长春真人)弟子。成吉思汗十五年至十九年(1220—1224)随邱处机赴西域见成吉思汗,归后记录其师应邀前往西征前线为成吉思汗讲道经过,以成是书。
见“忽汗河”(1487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
南北朝时期柔然后主。一作侯匿代。郁久闾氏。可汗※伏图子,※阿那瓌兄。北魏正光二年(521),在柔然内讧中,阿那瓌即位刚10日便被其族兄示发所败逃入北魏,婆罗门败示发被立为可汗。不久。因婆罗门又被高车所
见“高昌馆来文”(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