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尼古”要小,且即使家中无病、无灾也可行祭,如逢年过节或杀猪、羊时,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
即“雅德根”(2197页)。
清代掌管皇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顺治九年(1652),仿明制设立,位列内阁、六部之上。置宗令1人、左右宗正各1人、左右宗人各1人,皆于王公贵族中选任,掌皇族之政令,管本府之官属,凡※宗室、※觉罗,均受其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实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东伊什河畔伊什站。宣德八年(1433)七月,又奉命赴福余等卫招抚,深受明廷信任。有明一
地名。即今嫩江县城。位于齐齐哈尔城北435里,诺尼江(嫩江)南岸。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建。二十九年至三十九年,黑龙江将军移驻于此。同时以副都统、城守尉官兵镇守。清初至民国年间,八旗驻防官兵及迁入
壮族地区名胜古迹。位于广西宜山县城北郊。因洞内幽深曲折,姿态万千,有条状如白龙的石柱拔地而起,故名。咸丰九年(1859)秋,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其母是壮族)率军回桂,在庆远府治宜山县驻扎达8月之久。次
亦作古木河卫,见“可木卫”(491页)。
西夏军队中的炮手。战时设旋风炮于骆驼鞍上,发射拳头大小的石头。
见“伏连筹”(797页)。
书名。军事史书。16卷。明高岱(字宗伯,湖北京山人,汉族)撰。是书所录皆朝廷军事用兵情事。其中第9卷《开设贵州》,第11卷《平两广蛮》,第13卷《剿清平苗》,第15卷《诛灭岑猛蛮寇》,第16卷《平湖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