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真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津卫。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与忽鲁爱等3卫同时设立(次年八月又载该卫设立),以木良苦为指挥,赐诰印、冠带等物。辖前苏联境内黑龙江支流阿纽依河流域(一说今吉林省镜泊湖源之一扎真河流域)。正统二年(1437)八月,其首领来朝贡马。又弘治十七年(1504),首领宁加因受犯边牵连,镇守官不容其来进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津卫。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与忽鲁爱等3卫同时设立(次年八月又载该卫设立),以木良苦为指挥,赐诰印、冠带等物。辖前苏联境内黑龙江支流阿纽依河流域(一说今吉林省镜泊湖源之一扎真河流域)。正统二年(1437)八月,其首领来朝贡马。又弘治十七年(1504),首领宁加因受犯边牵连,镇守官不容其来进贡。
?—309成汉大臣。六郡人部曲督李含子,母为巴人首领李慕女、李特妹。西晋永宁元年(301),舅李特承制后,为将帅。太安二年(303),闻父劝舅李流降晋,自梓潼驰还,与表弟李雄共谋击晋罗尚军。成为李雄心
见“拓跋那”(1356页)。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清代对编入布特哈八旗充当骑兵之鄂伦春人的称呼。一作摩凌阿俄伦春。“摩凌阿”,满语,意为“马上”或“骑马的”。鄂伦春族于清初臣服清王朝,后因沙俄侵略大部分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清廷将其分编佐领入旗籍,
傈僳语音译,意为“粮食够吃的人”。指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中等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其中有些是村寨头人或教会上层人物。一般占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牲畜、农具。往往也以高利贷、雇工及原始协作的※“瓦
见“别乞”(3) (1069页),“妣吉”(1260)页。
1912—1941革命烈士。原名尹九宫,曾有名尹志异、尹绂。辽宁海城县人。回族。1933—1934年在北京大学学习,1935年赴日本留学东京早稻田大学。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组织“读书会”。193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其名仅见于《通典·边防》室韦条,言其为“大唐所闻”九部室韦之一。新旧唐书《室韦传》不见其名。有人推测,可能为※达末娄在唐中期成了室韦诸部之一,此可备为一说。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