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撒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24)再次裁撤,归入腾越州。乾隆三十四年(1769)复置。民国二年(1913),改设弹压委员,由陇川兼领户撒,腊撒。五年,改设行政委员,户撒归干崖,腊撤归勐卯,今属陇川县。户撒、腊撤相邻,主要居民为阿昌族,约占总人口1/2。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24)再次裁撤,归入腾越州。乾隆三十四年(1769)复置。民国二年(1913),改设弹压委员,由陇川兼领户撒,腊撒。五年,改设行政委员,户撒归干崖,腊撤归勐卯,今属陇川县。户撒、腊撤相邻,主要居民为阿昌族,约占总人口1/2。
呼和浩特地区元代古碑。建于延祐七年(1320)。碑高2.85尺,宽2尺。由裕斋后人李文焕撰书,刘仲义刻石。碑文记述古丰州地区的历史、地理方位、风土人情、名胜古迹、行政管理等。从碑文中还可看到宋代该地“
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1791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努喇丽汗。初为苏勒坦,曾受命驻扎希瓦。乾隆十四年(1749),受命袭汗位。二十七年(1762),遣使向清朝政府奉表贡,示归服。三十六年(1771)春,在沙俄
①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心”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金初国相完颜撒改长子※完颜宗翰本名粘罕,《金史·腊醅传》又有失其姓氏的富者粘罕。 ②见“完颜宗干”(1155页)。
①(?—1274)元代著名炮师。回回人。祖籍波斯别马里思丹(今伊朗境)人。善造炮。至元八年(1271),应世祖召,与阿老瓦丁同至京师大都(今北京),奉命造新炮。九年,献所造巨石炮,其炮省力而击远。十年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见“察哈尔萨雅克部”(2480页)。
见“罗桑益西”(1419页)。
藏语音译,“达秀”意为“支差组”。全意为“支差组的首户”。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居其首。一个支差组3年清点一次牛羊存栏数,最多的一户称之。负责通知部
参见“熬茶拜唐阿”(24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