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
清末民国时对景颇族人的一种泛称。当时分布在今德宏州境内的景颇族大多居于山上,故名。
西夏监军司名。全称韦州静塞监军司。夏景宗李元昊建国时建,为西夏初期12监军司之一。驻地韦州(威州,今宁夏中卫县韦州镇),初称韦州监军司,毅宗奲都六年(1062)改称静塞军。备宋环、庆2州。
台湾高山族的一支。居于台湾岛东南的兰屿岛上,当地人称红头屿,距台东四十多海里。人口只有2464人(1975年)。村落由若干父系世系群组成。子女婚后多分居,故大多为小家庭。岛上多为山岳,平原绝少,农业以
部分瑶族自称。他称“花衣瑶”。分布在湖南隆回、通道、溆浦、辰鳛各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苗族语族苗语支。
①西夏职官称谓。用以称政府机构的主管官员,亦可译为“大人”。如中书六大有中书智足、业全、习办、义观、副、同;枢密六大有枢密南益、北依、西摄、东拒、副、入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和《天盛律令》皆有载。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二年(1265),成吉思汗第六子阔列坚之孙兀鲁带(又作忽鲁歹)始受封。子也不干袭封。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1772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纳喀氏。隶黑龙江镶白旗。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马甲从征准噶尔,俘罗达什札卜,晋二等侍卫。霍集占(即小和卓)据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叛,从将军兆惠营于黑水河,被围3
石刻名。为哀悼辽兴宗仁懿皇后的石刻。刻于大康二年(1076)。有契丹小字和汉字刻的各一合。1922年6月21日,比利时传教士克尔文(L·kervyn)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