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柔然贵族对突厥之贬称。突厥未兴时,居金山(今阿尔泰山)之阳,“臣于茹茹(即柔然)……为茹茹铁工”(《周书·突厥传》),服役于柔然,故被所轻。至阿史那土门,突厥初兴,求婚于柔然,其可汗阿那瓌斥土门:“尔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古林朵皿,华言至尊大黑神迥遮施食也。”藏语sku rim mlos,译为至尊大黑神,为密宗护法神,举行法事时施放食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诺尔布桑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父卒,袭固山贝子,后任昭乌达盟盟长。为人有勇无谋,不善待人,自恃官高爵显,作威作福,暴虐无道。凡有骑马过王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见“车里军民宣慰使司”(282页)。
西夏官署名。主管宗教事务。有僧人功德司、住家功德司和道士功德司,皆属次等司。以国师或功德司正主其事,下设副使、通判、承旨等。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火神”。亦作“透欧博如坎”。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特别崇拜火,认为有神主宰,它保佑火种旺盛;如有所触犯会带来灾祸。传说其为一老妇,故由妇
见“根敦朱巴”(1812页)。
见“哲赫林耶”(1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