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名。清代前锋、护军、火器等营所设的教习。多择取满洲、蒙古老练兵丁充补,仍食原饷,以教导新兵技艺,赏戴蓝翎以荣之,故称。3年期满,可以补授骁骑校等职。乾隆四十年(1775)定,嗣后“军政”之年,各营官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之附加条款,又称《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等。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参将何长荣和英国代表政务司保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即“完颜守纯”(1152页)。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古水名。所指众说纷纭:今或认为是诺敏河,有说为诺敏河与嫩江合流处以北之嫩江,一说是今洮儿河,或说是洮儿河北源尔果河;旧有说为今嫩江之别称,一说是嫩江上游支流甘河,或说是其下游支流绰尔河;日本学者有说为
见“失都儿”(590页)。
见“筑屯卫”(2235页)。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精通《古兰经》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与当时著名写经家※万景和交深,切磋书法,并常为天津各寺书丹匾额。尤善攒棉为笔,
吐谷浑王族慕容明号,因居乐州故名。见“慕容明”(2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