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僧阿
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雍正二年(1724),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乾隆初,历官成都、三姓、宁古塔副都统。二十八年(1763),擢黑龙江将军。任内加强边疆守卫,先后派副都统湖尔起、协领纳林布、阿迪木等分路探查格尔必齐河、精奇里江、纽曼河之源,据地理形势,增设哨卡,严巡查,令黑龙江官兵和打牲官丁定期巡察还报,有效地管辖黑龙江流域。旋移西安将军,复分驻巴里坤,卒于任。
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雍正二年(1724),由拜唐阿累迁至头等侍卫。乾隆初,历官成都、三姓、宁古塔副都统。二十八年(1763),擢黑龙江将军。任内加强边疆守卫,先后派副都统湖尔起、协领纳林布、阿迪木等分路探查格尔必齐河、精奇里江、纽曼河之源,据地理形势,增设哨卡,严巡查,令黑龙江官兵和打牲官丁定期巡察还报,有效地管辖黑龙江流域。旋移西安将军,复分驻巴里坤,卒于任。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苗族的一支。因女子服装上背部缀有一条织锦,布端缝20枚左右的贝币而得名。主要分布在贵州龙里、贵定、惠水等地。详见“苗族”(1335页)。
旧时裕固族牧区为部落头目服务的差役。一人至数人。由※头目指派、或由交不起“茶马”(官税)的贫苦牧民轮流担任。任期1至3年,多达5、6年,乃至十几年。被迫为头目服役:催收官马、官羊,执行惩打任务,送信、
蒙古语对河流的称呼。清代汉籍文献中多用此称。如伊犁郭勒、吹郭勒、图斯郭勒、塔拉斯郭勒等是。大都原为蒙古各部驻牧地。小河则称为“布拉克”。参见“布拉克”(465页)。
1268—1287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出身于藏地区(今后藏)萨加款氏家族。帝师※八思巴弟、白兰王萨迦寺座主恰那多吉之子。取此梵名(汉语意为“法护佑”)。至元十七年(1280)伯父八思巴在萨斯迦寺
中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后发展成为专称,今四川茂汶等地的羌族为其一支的后裔。其名最早见于甲骨文卜辞。殷商时居商的西方,广泛分布于山西、陕西、甘肃、青海等地,与商朝关系密切。以畜牧为主要生计,主牧羊
肃北蒙古族的一种风俗。凡出生的婴儿均要留发,俟其长到三、五岁时,始将所留“胎毛”从四周剪去,只留顶发。剪发时要举行仪式,先请喇嘛占卜,选吉日,邀请叔伯姑舅等亲朋好友参加。届时由主人向客人一面献哈达、敬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
清末抗法英雄。广西宁明县北江人。壮族。同治四年(1865)曾参加吴亚终领导的壮族农民起义军。起义失败后参加刘永福组织的黑旗军,任前营管带。十二年(1873),法国上尉安邺率侵略军攻占越南河内。随刘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