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之戎
见“姜戎”(1761页)。
见“姜戎”(1761页)。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见“木束河卫”(259页)。
?—951辽皇族。字欧辛,又作沤僧、呕里僧、呕里僧王。契丹族。辽太祖弟※耶律安端子。史载其长于心计、善骑射。大同元年(947),太宗德光猝死军中,随军将臣拥世宗耶律阮在柩前继位,淳钦太后将兵抗击。纷争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
高丽人对我国辽代部分女真人的称呼。分布史无明确记载,大体指居住在今松花江以东至日本海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镜道一带包括完颜部在内的女真人。《高丽史》等朝鲜古籍,有时也称其为东北女真。公元1115年
①泛指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即汉、晋代郡和唐以后代州以北,两晋时为拓跋鲜卑主要活动地区。东汉末,拓跋部从漠北南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晋愍帝建兴三年(315),封拓跋猗卢为代王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
元朝征调回回人组成的军队。据史籍记载,至迟在世祖至元七年(1270)以前即有回回军之组建。该军由回回战俘、西夏之回回人、避罪附宋之回回人、回回军匠、水手、甚至殷富者组成。他们被强迫从军后,有的充作军士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即“慈善夫人”(24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