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高附”(1907页)。
见“江口县” (883页),“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1627页)。
见“夷离毕”(76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们河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兴凯湖西南的们河流域。
见“摩伦汗”(2526页)。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见“阿岱汗”(1210页)。
渤海国宗王。宣王※大仁秀侄。唐穆宗(820—824年在位)时被遣朝唐,穆宗赞誉其“知义之道,与华夏同风”。
藏语音译,又译仓储巴、强佐巴。原指掌管大活佛仓库财务者,即管家。黄教掌政后,原为管理达赖喇嘛财物人员,后为西藏地方政府管事官员。清代定为四品衔。多由达赖喇嘛亲属及随员充任。乾隆五十八年(1793),《
见“卒本夫余”(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