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夫兄弟婚

夫兄弟婚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影响及于近代社会。基本形式有三种:其一,平辈兄弟之间互相收纳死者之妻。此种形式又可分为三类:一是凡平辈兄弟均可互相收继其寡妻,如多数珞巴、门巴、东乡、裕固、哈萨克、羌、傈僳、佤、普米、怒、纳西、土家、苗族等。二是弟接兄嫂,如《公羊传》昭公三十一年,邾娄君颜公诛死,弟叔术立,遂以颜公之妻为夫人。古代之夫余,近代之塔塔尔、柯尔克孜、鄂温克、鄂伦春、保安、黎族等。三是兄纳弟妇,但弟不得妻兄嫂。如丽江九河白族和部分大理白族。其二,既可在平辈兄弟之间收纳死者之妻,还有收娶继母、伯母、婶娘的权利与义务。如羌人“父没则妻后母,兄亡则纳嫠嫂”。行此俗者尚有匈奴、西戎、吐谷浑、突厥和近代的僜人。其三,平辈兄弟之间、父辈与子侄辈之间均可相互收继死者之妻。如《隋书》卷83载:附国戎人“妻其群母及嫂,儿弟死,父兄亦纳其妻”。党项、鲜卑、女真、蒙古、凉山彝族等也有此俗。夫兄弟婚源于群婚,进入阶级社会后发生质变,寡妇已被视为夫家财产,只能族内人继承,以防止财产外流。有学者认为,夫兄弟婚不包括异辈人之间的收继婚。

猜你喜欢

  • 玛拉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 阿兰泰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 茂明安部

    蒙古部名。又作毛明安。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合撒儿)十四世孙锡喇奇塔特号土谢图汗,有子三,游牧于呼伦贝尔,均号阿噜蒙古。其孙车根始称所部为茂明安。后金天聪七年(1633),率众千户归附后金,康熙三年

  • 业瞒

    见“叶密立”(539页)。

  • 昔只兀惕

    即“失主兀惕”(591页)。

  • 戊子江

    见“乌苏里江”(341页)。

  • 征贰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 痕德堇可汗

    ?—907契丹最后一任部落联盟首领。名钦德。出自遥辇氏族。约唐僖宗光启元年(885)后执政。时契丹力量迅速强大,凭借武力,乘中原藩镇之乱,北边防备松懈,逐渐蚕食周邻鞑靼、奚、室韦等部落,并常南下,攻掠

  • 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 下多哇罕增·嘉样坚赞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化隆县噶玉沟。7岁从扎巴·罗桑坚赞出家为僧。11岁入夏琼寺经院,从扎巴穹仓受沙弥戒和比丘戒,学习《新论》前之课程。21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在热振大堪布前聆听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