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琳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色布腾巴勒珠尔。绰罗斯氏。噶尔丹博硕克图汗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乳母之父晖特和硕齐狩猎巴里坤,被哈密伯克额贝都拉长子郭帕伯克俘虏,献于清。后获宥,授一等侍卫。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1777—1848清朝大臣。字献山。满洲镶黄旗人,嘉庆十五年(1810)进士。授编修。累迁少詹事,入直上书房。十八年(1813),擢内阁学士。十九年,授礼部侍郎。因事降职,后以三等侍卫充吐鲁番领队大臣
见“阿史那忠”(1220页)。
见“萨喜格柱”(2011页)。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1934年新疆军阀盛世才提出的施政纲领。内容为:实行民族平等;保障信教自由;实施农村救济;整理财政;澄清吏治;扩充教育;推行自由;改良司法。它是盛世才为巩固其统治、顺应当时国内外和新疆的政治潮流而制定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金末,有蒲鲜万奴者,任金辽东宣抚使,贞祐三年(1215),叛金自立,建大真国(后改称东夏国,历史上亦称东真国),1233年为蒙古汗国所亡。
西夏仁宗朝党项人起义领袖。见“蕃部起义”。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