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撒尔塔。旧称东乡回回、东乡土人、东乡蒙古、蒙古回回等。因居河州(今临夏)东乡故名。主要分布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及广河、和政、临夏、积石山、康乐等县,其余散居在兰州、
书名。唐代广西地方志。3卷,今存1卷。唐莫休符撰。休符于唐光化年间(898—901)以俭校散骑侍为融州(今广西融水)刺史。内容记桂林山水及舜祠、双女冢、伏波庙、灵渠、牂牁水(即红水河一西江)等掌故及名
清代诗人、画家。字绳武。甘肃兰州府狄道州(今临洮)人。回族。幼从师就读,家贫辍学。稍长,以经营小商贩为生。乾隆(1736—1795)年间,参加甘肃名诗人组织之“洮阳诗社”,发奋学诗。时有佳句,甚得社主
古地名。西汉置。治今山西隰县。汉元熙五年(308),刘渊徙都于此,称帝。次年,以该地崎岖,难于久安,迁都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虎夫耶”、“胡夫耶”。系阿拉伯语,意为“隐藏”、“低念”,或称“低念派”。据说该派源于中亚的苏非派乃格什板顶耶,于康熙初年由一个被称为“阿印科”(维吾尔语“月儿泉”
见“斡赤斤”(2425页)。
藏语音译,意为“马头”。元时已有此称。旧时西藏牧区以牧奴私有牲畜数划定的※外差计算单位。照原西藏地方政府于20世纪20年代的规定,每一匹半马、6头牛、36只绵羊或72只山羊,须各负担一个当郭的外差,3
见“高句骊”(1911页)。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
见“洛桑丹悲坚赞”(17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