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岳鲁水
即“太鲁水”(273页)。
即“太鲁水”(273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即“劝龙晟”(398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纳西”、“纳”、“纳汝”、“纳日”。他称“摩沙”、“末些”、“么些”等。主要聚居于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维西、中甸、宁蒗、德钦、永胜、鹤庆、剑川、兰坪等县和四川盐源、盐边、木
即“岑春煊”(1079页)。
辽代将领。又作奚和朔奴、奚王和朔奴。字筹宁。奚可汗后裔。辽景宗保宁(969—979)年间,为奚六部长。乾亨四年(982)九月,迁南面行军副部署。圣宗统和四年(986),率军南下抵御宋太宗北伐,在燕南大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唐羁縻府名。岭南西道最高羁縻衙署。贞元年间(785—805)置,治所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初辖个羁縻26,个羁縻州。为峒僚人(今壮族先民,在越南称岱族或侬族)聚居区,属侬峒、黄峒者多。以其首领为都督、
368—433十六国时期北凉创建者。401—433年在位。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人。族属卢水胡。先世任匈奴左沮渠,遂以官为氏。沮渠法弘子。雄杰有谋略,涉书史,晓天文,为众所服,代父领部众。初依附后凉
1684—1753清代青海东科尔寺高僧。藏族。青海尖扎之昂拉占巴昂村人。出身官员家。从拉摩夏仲·罗桑丹贝坚赞出家,受近圆戒。因受诸师教导,精通各派教法。雍正元年(1723),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时,多卡
西夏官署名。主管宗教事务。有僧人功德司、住家功德司和道士功德司,皆属次等司。以国师或功德司正主其事,下设副使、通判、承旨等。